2026-06-07 09:25:45 来源:南方娱乐网
文章摘要
某种程度上,《雨霖铃》是一部有些特殊的作品。它的原作是基于《三侠五义》中展昭的粉丝二创小说。头部制作公司操刀改编二创文,这在国产剧领域并不多见。不到一年前,传奇影业
某种程度上,《雨霖铃》是一部有些特殊的作品。
它的原作是基于《三侠五义》中展昭的粉丝二创小说。头部制作公司操刀改编二创文,这在国产剧领域并不多见。
不到一年前,传奇影业以300万美元购入了一部《哈利·波特》粉丝二创作品的改编权。同一年,以《星球大战》为灵感来源的畅销书《爱情假说》也正式官宣,公布了选角。
接连出现的案例,似乎指向同一个信号——影视行业正把目光投向一个曾经边缘的内容池?
01 广阔
“二创”,即粉丝基于原有的文学、影视、动漫等文本,通过解构、重组、想象而进行的二次创作,形式包括文字、图画、视频剪辑等等。
只要存在流行文本和狂热受众,便会诞生“二创”。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,科幻迷就围绕《星际迷航》IP进行了丰富的二次创作;包括更早的、十九世纪的“福尔摩斯”IP,读者群体内部也流传着大量的续写和戏仿作品。
或许可以说,一个或虚构或真实的人物,主要足够深入人心,其周边衍生创作就会像野草一样自然且旺盛地生长。
实际上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二创都以互联网亚文化的身份隐藏又庞大地存在着。即便某些二创作品走向影视化、商业化,也通常会主动剥离衍生作品的标签,以规避版权风险。
比如票房大获成功的《五十度灰》系列,尽管官方并未认证其二创属性,但在大量网友心中,这是一部基于《暮光之城》系列的衍生作品。
作品原名《宇宙之王》,最初在FanFiction网连载,在正式出版过程中,所有和《暮光之城》相关的元素均被删除、修改,包括主角的名字,曾有看过初版的读者回忆,“最初的版本明确使用了爱德华和贝拉之类的名字”。
在国内影视圈,类似的文本演变同样存在。如现在的头部IP“盗墓笔记”,实际最早连载于“鬼吹灯”贴吧。

更宽泛地看,影视行业对经典文本的翻拍与改编,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二次创作。
在这类改编中,创作者不再需要去标签化,因为原始文本大多已进入公共版权领域,如《西游记》《封神榜》等等。包括《雨霖铃》的原著小说,也是基于公版IP《三侠五义》的二次创作。
甚至官方也会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二创,如“魔童哪吒IP”就推出过两本《敖丙传》。

如果按广义的标准衡量,“二创”的范围会变得极其大。
在某著名论坛上,有这样一个帖子——“我觉得整个好莱坞根本靠二创小说在运作!”发帖人指出,包括MCU、DCEU、芭比等在内的好莱坞影视剧,都是改编,“也就是粉丝们用不同的方式诠释原本的设定,然后用在不同的媒介上。”
评论区有很多二创参与者并不赞同,因为生产者不同。
“一个是PGC制作,一个是UGC二创。”小说版权经纪人林夕告诉搜狐娱乐,“前者是团队的商业创作行为,生存贩卖故事商品,获得盈利。而后者是粉丝的为爱发电,是情感共振、认知共鸣、行为共享。”
大部分时候,后者拥有着更深刻的情感价值。“因为喜欢作品和人物,所以再造新的故事,并且因为相同的喜好,找到同好的人组成新的社群关系,并渴望得到认同。”林夕说。
02 价值
林夕的日常工作之一是签约和策划具有影视改编潜质的小说作品。
什么的故事是好的?什么的选题是新的?什么作品既有商业性,又能成长为一个有生命力的IP?
“除了看外显的数据和豆瓣评分,一个很好的途径就是去关注粉丝的二次创作。”林夕说,“那本质上是一种‘故事新编’,是读者对原有故事意犹未尽之后的自发创造。通过分析粉丝二创的方向,可以更直观地理解用户的喜好,以及什么样的人物能真正引发共情与共鸣。”
据林夕观察,很多粉丝二创作品本身就极具创意,有不少脑洞大开、出乎意料的设定。
在晋江衍生区的金榜上,可以看到日漫角色穿到哥谭市当蝙蝠侠的设定,有女主穿回秦朝种田搞基建的故事,还有主角落入福尔摩斯世界观下搞经营的作品……
“如果某个二创作品,能塑造出新的世界观,剧情设定很新奇,人物饱满,已经成为一个优秀的、独立的作品,那么值得去探索开发,但前提是,业内得有能力和审美去分辨好故事。”林夕说。
另一方面,相比于那些从零开始、需要耗费巨大成本去建立认知的纯原创作品,二创自带原生IP的受众基础。
很多成功商业化的粉丝作品,大多依托强大的原生IP,如《暮光之城》《哈利·波特》《星球大战》等等。包括《雨霖铃》的主角展昭,也已经是经过无数次二创叠加后的“集体符号”了。

这种依托关系,让二创作品天然地拥有一批庞大且高粘性的核心粉丝。
只是,在林夕看来,这并非全然好事,再大的IP、再高的数据都无法保证影视化后的效果,核心受众甚至会对改编作品更严苛。
“小说文字的用户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人,虽然决策时,会汇报抖音、小红书数据,会被社交媒体上的高赞帖子吓到,但这可能只是信息茧房。”林夕觉得,影视剧的核心受众只可能会被某个情节、人物设定、题材设定创意吸引。
这条朴素但牢固的规则,对所有改编类作品都适用。
03 落地
尽管粉丝文化如此庞大、强烈,但林夕并不觉得业内对二创作品的态度有本质变化。
据林夕的观察,业内对粉丝二创的热情,往往集中在宣发层面。
“粉丝二创在内容营销引流宣推比较受到关注,如果二创视频多,有一定拉新用户引流作用,也说明作品有出圈。”
而《雨霖铃》被业内头部公司选中,或许恰恰源于二创作品的“缺点”。
林夕提到,粉丝二创文章的改编难度往往更大。
“粉丝二创文章,主要是围绕两个人的情感关系展开叙事,篇幅有限,如果改编,只能用上人设、人物关系以及简单的背景设定,要加非常多原创情节。而完整的网文作品,除了古言的故事性比较弱,其他题材故事相对完整,只需要编剧做结构情节重组,不需要做大量原创填充。”
在林夕看来,二创的改编空间是正午阳光选中《雨霖铃》的重要原因。
“原作只是借了《三侠五义》的人物外壳,篇幅短小精悍,情节也很简单,缺乏权谋主线的叙事架构,也没有波云诡谲的江湖争斗情节。”林夕分析道,“放在正午阳光的选品逻辑里,不算意外。正午一向大胆尝试不同题材,原创故事能力很强。这样一个轻巧的故事外壳,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热情。”

当然,在二创作品的影视化流程中,永远绕不过去的、最大的风险仍是版权。
“如果不是公版IP的二创作品,都会涉及到版权问题,除去二创小说作品是否值得被改编,商用版权侵权问题也需要谨慎处理。”林夕说,即便是备受官方欢迎的粉丝二创视频,也会受到版权影响。
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告诉搜狐娱乐,改编二创作品需要同时获得原IP和二创作者的双重授权,“若二创未经原IP授权,属于直接侵权,(影视)改编会继承侵权风险,原IP方可起诉停止拍摄、赔偿损失,影视项目无法发行、上线。”
二创作品想要成功商业化,要么获得原作者的授权,但这非常困难,不仅因为很多版权的归属错综复杂,也因为版权资产拥有巨大的盈利空间。
另一条路是去二创化,即完全去掉和原IP相关的元素。王国华律师指出,二创中具有独创性的情节、人物设定,也受到著作权保护。
但这种操作依旧有一定的风险。“依据国内版权法及国内司法实践,要看实质性是否相似,仅删改表层元素但保留原IP核心表达仍构成侵权,除非彻底改写至无法识别原IP,否则风险极高。”王国华律师告诉搜狐娱乐。
某种程度上,由于巨大的版权风险,公版IP外的二创影视化,至今没有形成一套流程化的、可复制的公式。
但这或许不是坏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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